2017年廣東政策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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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廣東政策熱點
2017年廣東補繳養(yǎng)老保險新政策
今年3月28日,廣東省人社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地稅局三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的《關于完善靈活就業(yè)人員參加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有關規(guī)定的通知》中明確,5月1日起,符合一定條件的年齡偏大本省戶籍靈活就業(yè)人員可一次性補繳社保。下面是小編為您精心整理的關于廣東補繳養(yǎng)老保險新政策全文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廣州市各區(qū)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員都表示,目前只進行預受理,申請人填寫申請表,能否辦理補繳還需要審核。另外,廣州市人社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通知》并沒有規(guī)定政策辦理的截止時間,更沒有人數限制,只要符合條件的市民都可以辦理。
并非所有靈活就業(yè)人員都能補繳
一聽到能一次性補繳社保了,大家是不是很激動?淡定!這是需要滿足一定條件的……(沒錯,下面這些就是套路↓↓)
可享受政策的人群范圍:
?、佻F為廣州市戶籍靈活就業(yè)人員,但不含男60周歲、女55周歲后取得我省戶籍人員;
?、诜ǘㄍ诵菽挲g前有參加過職工養(yǎng)老保險,但未領取企業(yè)職工、城鄉(xiāng)居民、農轉居基本養(yǎng)老金;
?、?006年7月(含當月)之后達到退休年齡,2016年4月(含當月)前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
可享受政策的補繳時段
從200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未參加企業(yè)職工、城鄉(xiāng)居民、農轉居養(yǎng)老保險時段,男性不早于45周歲,女性不早于40周歲,同時不能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申請一次性繳費的人員需向戶籍地社保經辦機構(如區(qū)社保中心)申請。
計算方法:
一次性繳費額=本人的月繳費工資基數×20%×一次性繳費月數。
其中,一次性月繳費工資基數由本人在申請繳費時所在地級以上市企業(yè)職工養(yǎng)老保險的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行申報(至2016年6月30日,上下限范圍為14958元~2408元)。
李女士到2016年12月滿50周歲,2012年1月到2013年12月間參加過職工養(yǎng)老保險,共計24個月,其余時間沒有參保。那么根據新政,李女士一次性繳費核定起始時間就是其滿40周歲之月,即2006年12月,而到2016年4月未達到退休年齡,因此終止時間為2016年4月,這樣合計是112個月,剔除已經參保的24個月,則最多可申請一次性繳費月數為88個月。
假如李女士選擇按照現行繳費基數下限繳費,那么其一次性繳費額=2408×20%×88=42380.8元
注:一次性繳費金額以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為準。如7月份調整繳費基數上下限,則申報的繳費工資需要在新的上下限標準范圍內。
并非可一次性補繳15年社保費
還有的小伙伴以為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的社保費,對此社保人士就表示,根據政策,最長繳費月數是118個月。也就是說,根據每個人的年齡和參保具體情況,允許一次性補繳1~118月不等的社保費,并非180個月(15年)。
2017年廣東省新農村改造補償政策及補償標準解讀
一、調整征地補償標準
自2014年7月1日起,全省征收農村集體土地全面實行區(qū)片綜合價補償,征地區(qū)片綜合價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組成,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另行計算。全省征地補償最低區(qū)片綜合價按以下標準執(zhí)行:征收耕地、其他農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設用地,一類地區(qū)不低于5.4萬元/畝、二類地區(qū)不低于4.5萬元/畝、三類地區(qū)不低于3.7萬元/畝;征收林地、未利用地,一類地區(qū)不低于2.8萬元/畝、二類地區(qū)不低于2.3萬元/畝、三類地區(qū)不低于1.9萬元/畝。全省征地補償最低區(qū)片綜合價標準和地區(qū)劃分見附件。
各市、縣(市、區(qū))政府要按照適度提高、與當地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相適應的原則,依據有關規(guī)定,全面開展征地補償標準調整、公布和實施工作。調整后的征地補償標準不得低于省政府規(guī)定的征地補償最低區(qū)片綜合價標準和當地現行的征地補償標準,并明確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構成比例。2012年以來已對征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的市、縣(市、區(qū)),如征地補償標準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可不作調整,但需重新進行公布。2014年7月1日起實施的國務院或省政府批準的土地征收方案,按照新的征地補償標準執(zhí)行。
各市、縣(市、區(qū))政府要建立動態(tài)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fā)展水平、當地居民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適時調整征地補償標準。
二、完善被征地農民養(yǎng)老保障制度
各市、縣(市、區(qū))政府要嚴格落實《浙江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辦法》(省政府令第264號),完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按照“即征即保、先保后征、人地對應”的要求,根據征收耕地及其他農用地的數量合理確定參保人數,足額計提社會保障風險準備金,逐步提高政府補貼標準和社會保障水平。要合情合理、公開民主、公平公正確定參保對象,維護好被征地農民知情、參與等民主權利。被征地農戶承包地被征收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從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或預留機動地中調劑安排質量和數量相當的土地給被征地農戶承包經營的,參保對象可以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推選產生;未調劑安排的,要安排被征地農戶家庭成員參保。
完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與相關養(yǎng)老保險制度的銜接政策。從2014年7月1日起,經核定屬于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范圍的新增被征地農民和已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農民,可按照相關養(yǎng)老保險制度規(guī)定選擇參加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或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養(yǎng)老保險,具體銜接辦法由各地制定。以劃撥方式供地的建設項目,政府補貼資金由用地單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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